我在一家餐廳工作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所以我要求老闆辭職,但老闆說我想寫

發布 餐廳 2024-04-04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向單位寫辭職通知,不需要得到單位的批准。

    參照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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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4-04

沒有問題,如果他因為各種原因不發工資,他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你的口頭協議不受法律保護,他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對你進行處罰,幫你追回工資。

2個回答2024-04-04

房東你好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需要結清應付給本人的工資,對勞動者何時領取工資沒有明確規定。 謝謝!!! >>>More

2個回答2024-04-04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用人單位沒有向人社局備案,以後也不會對勞動者產生影響,即使直接離職,用人單位也要結算工資。 >>>More

5個回答2024-04-04

相信自己,一開始一切都很困難,過了很久你就會像水裡的魚兒一樣,你會感謝自己現在的自信,如果你什麼都不懂,在網上查資料,問有經驗的人,慢慢地就會,但你一定不要害怕。

10個回答2024-04-04

如果您不簽署僱傭合同,您將不受法律保護。 這種現象現在很普遍。 你的男朋友可以收集一些證據,證明他在一家餐館工作了乙個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