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餐館上班,發呆地簽了勞動法

發布 餐廳 2024-03-27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想說的是,你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是保障自身權益的保障。

相關回答
1個回答2024-03-27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More

4個回答2024-03-27

答:勞動局,如果你上班的時候不讓你去照料中心,你應該可以起訴他的事實,而且你經常不被允許去照料中心。

2個回答2024-03-27

《WORKING!!!《迷茫餐廳》改編自日本漫畫家高津創作的漫畫《WORKING!!》改編自《迷茫餐廳》的電視動畫第三集。 >>>More

1個回答2024-03-27

因此,工作必須承包,以保護我們的權益!! 希望您早日解決問題。

1個回答2024-03-27

根據《勞動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入職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錄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您可以直接拿回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