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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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告狀。
如果工資差不多,建議不要找,畢竟找勞動局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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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16 歲的老闆要求您工作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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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5-02
不可能沒有證據,原來的工資卡、餐廳裡的監控、平時上班的同事都是上班的證據,只要勞動關係得到證明,老闆就要對工傷負責。
3個回答2024-05-02
您有權向您的雇主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每月工資的兩倍。 >>>More
2個回答2024-05-02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需提前三天辭職,超過試用期的需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信。 “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可以在培訓服務期限的約定中約定; 約定違約金可以在競業限制協議中約定;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個回答2024-05-02
17歲,月薪3300就不錯了,如果堅持工作一段時間,說不定還能拿到加薪,還能公升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