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廳洗了21天的碗,因為家裡有急事,我提前辭職了,但老闆沒有

發布 餐廳 2024-04-11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不合理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支付工資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時工資的;

    (三)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

    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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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4-11

朋友,我也做酒店,在餐飲部當過主管,現在酒店我覺得官僚主義太強了,而且沒有文化,一點點小官似乎不能接受,你要做的就是只要你是對的,你就要堅持自己的位置, 如果你工作不開心,你可以下班後跑步,去玩電子遊戲,

2個回答2024-04-11

是的,你必須辭職30天才能離開,否則老闆會說你是礦工,你要去勞檢大隊投訴解決。

3個回答2024-04-11

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進行調查核實,如果單位確實有違法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和處罰。

5個回答2024-04-11

你應該知道了,你有前任經理的電話號碼! 當您在 18 日去找現任經理時,您可以與前任經理核對。

1個回答2024-04-11

想拿薪水,真的不行。

在一些地方,試用期內沒有工資或支付很少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