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館工作,但因為懷孕而無法工作,所以我沒有辦理辭職手續,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發布 餐廳 2024-03-16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找勞動局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沒有合同,只要有實質性的勞動僱傭關係,他就必須給你工資,但這是理想的狀態,其實就算你找到了這些部門,有時候也不好問,有錢多了可以去法院起訴, 錢少了就很少有人願意折騰,主要是靠自己的勞檢大隊只能幫你,這是五六年前我欠錢的時候的情況,現在應該比那時好。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如果老闆做了不仁慈的事情,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因為你負責孕期應該享有的權益,建議你先熟悉勞動法,了解自己應該享有的權益,再決定如何和老闆談判,孕產期應該拿多少工資。 不要害怕不簽合同,因為你不簽合同也是老闆的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屆滿次日至一年屆滿前一天,向勞動者支付兩倍的月薪。

    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自身情況,應進行內部協調,不應申請仲裁或訴訟。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先協調溝通,不要找律師。

  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去勞動局還是有辦法的。

相關回答
6個回答2024-03-16

如果你的雇主沒有特殊規定,那麼你應該得到你應得的。

2個回答2024-03-16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當月可以交上月工資,但跨月是違法的;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將額外支付賠償金。 >>>More

1個回答2024-03-16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提出上訴,尋求解決方案。 >>>More

2個回答2024-03-16

根據自己的特長、愛好、興趣、薪水,選擇適合自己、不善言辭的職業,選擇乙份好的餐廳工作。 善於爭辯,樂於說話,善於觀察,善於選擇珍珠奶茶店工作。 言語有助於選擇。

3個回答2024-03-16

1. 不這樣做是違法的; 你的歷史上會有乙個汙點,會影響你的一生,很難找到工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