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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要看,是不是你家漏水,如果不是,跟你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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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為什麼。
然後設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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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以上描述,屬於樓下漏水部分,樓上修樓下管道當然是不合理違法的。 但如果樓下的管道洩漏是由樓上造成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對相鄰當事人造成妨害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消除妨害,賠償損失。 如果相鄰方不遵守法院的判決,受害方可以要求施工隊從樓下進行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可由法院向樓上業主索賠。
先找物業檢查漏水原因,再根據原因,誰承擔相應責任:如果確定公共排水管道漏水,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拒不維修,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如果發現上層水管明顯漏水,物業調解後仍拒絕維修,業主要求物業提供樓上業主資訊,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親愛的,您還需要查閱哪些其他法律?
問:樓上15年沒人用過廚房下水道,最近樓上裝修後使用,樓下廚房下水道管高處中間位置滲水,主要原因可能是下水道管老化或整條管道通過長期水蒸氣生鏽的結果,如何區分責任? (如前所述,樓上已經很久沒有水了)
讓物業出面協商解決問題,否則就是這種情況。 雙方都將處於尷尬的階段。
問題是沒有財產的老式單元福利住房。
問:房子已經是私人購買的,原來的單位沒了,我該怎麼辦?
請給問題乙個合理的答案! 同樣,樓上的管道和與樓下管道的連線處沒有滲水,僅在樓下管道的中間。
問:律師不能確定責任,維修人員可以確定責任嗎?
維修人員可以直接確定哪一方負責。
找房產,如果確定房產是樓上的責任,你不能否認,但畢竟樓上樓下的鄰居,不要太僵硬,抬頭不要往下看。 如果造成房頂漏水,可以合理要求樓上賠償,這是必須的,如果樓上拒絕,只能說明人不好,然後無奈地強制執行。
回火後,6差不多。
國家規範要求:根據GB50352-2005《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和GB50096-2003《住宅設計規範》,陽台、遊廊、走廊、內院、室外樓梯等空曠場所應設定防撞欄杆,並符合下列規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