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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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開了一家小餐館,如果分手了,你沒有為他在餐廳的服務付費,我覺得你也應該得到報酬,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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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們如何對待對方? 如果這是乙個合理的要求,那麼你可以付給他薪水,但如果這是不合理的,你認為沒有必要,那就照顧好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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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手後他還在小餐館工作,你應該付錢給他,如果分手後他不在餐廳工作,就沒有義務付錢給他。 但如果他在開餐館的時候投資了錢,他可以撤回他的部分,也可以不退出,並且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參與利潤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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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畢竟他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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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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