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開了一家小餐館,我和男朋友以談戀愛的名義在一起,分手後請我支援它

發布 餐廳 2024-01-28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之前開了一家小餐館,如果分手了,你沒有為他在餐廳的服務付費,我覺得你也應該得到報酬,這是合法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這取決於你們如何對待對方? 如果這是乙個合理的要求,那麼你可以付給他薪水,但如果這是不合理的,你認為沒有必要,那就照顧好它。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分手後他還在小餐館工作,你應該付錢給他,如果分手後他不在餐廳工作,就沒有義務付錢給他。 但如果他在開餐館的時候投資了錢,他可以撤回他的部分,也可以不退出,並且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參與利潤分紅。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這沒什麼,畢竟他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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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1-28

門把手上掛個鈴鐺,收銀台最好不要有鈴鐺,乙個鈴鐺,諧音零襠。

1個回答2024-01-28

不要厭倦吃,不要厭倦罰款。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新鮮。 >>>More

2個回答2024-01-28

有資料證明,人們洗碗的時間越長,對生活質量的要求就越高,越嚴重。 洗碗機也是如此,同樣的 3 公升水,我是再沖洗幾次還是三五次? 因此,在選擇洗碗機時,一定不能選擇程式時間短的洗碗機。 >>>More

3個回答2024-01-28

今天的消費者喜歡利用小優勢。

1.做乙個好的廣告,做乙個小活動。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