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餐廳和分股

發布 餐廳 2024-05-06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個人合夥企業 第三十條 個人合夥企業,是指兩個以上公民合夥提供資金、貨物、技術等,按照約定共同開展工作。 第三十一條 合夥人應當就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加入合夥企業、退出合夥企業、終止合夥企業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 合夥人投資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由合夥人共同擁有。 第三十三條 個人合夥企業經法律批准可以登記,在經批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業務。 第三十四條 個體合夥企業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權執行和監督。

    合作夥伴可以提名負責人。 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 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約定的協議,以各自的財產償還。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夥人償還合夥企業債務超過應當承擔的數額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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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5-06

開業前先洽談,再找法人拿到合同,專業律師會規劃很多細節和責任,包括分擔。 因此,最好讓專業律師為您起草合同。

5個回答2024-05-06

按理說,AB各要拿到45%,C應該拿到10%,但這要看具體情況,看三個人的關係和想法,合夥企業不可能沒有分歧就做生意,但差異有大有小,這要由三個投資人自己調和。

4個回答2024-05-06

每股50%,然後每個月付給他適量的勞務費。

2個回答2024-05-06

合夥人退股一般協商退股,由其他人接手要約,收購價格通過協商確定。

1個回答2024-05-06

沒錯,如果你不需要繳納所得稅,這就是它的計算方式。 然後,股息按每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