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和住宅社群的業主是否對二樓的消防逃生陽台有共同權利?

發布 陽台 2024-05-03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是的,因為它屬於公共設施,所以它與草坪、綠化、社群道路相同,屬於業主的所有輔助設施,即必要的配套設施

相關回答
2個回答2024-05-03

您可以向物業經理投訴。

我認為這是保安的個人行為。 >>>More

3個回答2024-05-03

當然,雙方應該通過談判達成和解。

2個回答2024-05-03

如果你住在2樓,有陽台,樓上的業主在2樓的陽台上亂扔垃圾,建議你直接與樓上業主聯絡,不要亂扔垃圾,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物業也要協調。

2個回答2024-05-03

這將不得不與物業和一樓討論這個問題。

1個回答2024-05-03

看來你是個閒人,每天只想著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但想太多並不一定是一件好事。 有時它可能是一種負擔。 不要做這種嫉妒和擔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