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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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年輕,就不要做,找別的東西,如果你老了,你可以吃飯和生活,因為250乙個月不夠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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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的具體情況了,如果你沒有吃飯住的地方,就選第乙個,如果你有第二個,但我還是建議你再找乙個薪水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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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作為小工人的收入比這兩個人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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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乙份工作都不能低於最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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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如做搬運工,一天能賺四五百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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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關於尊重與否,而是關於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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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這個薪水也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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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女孩,我建議你去做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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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最好找另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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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有最低工資,不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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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來就是有用的,所以我為什麼不能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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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太少了,對吧,怎麼會有人這樣做?? 分發傳單不止於此! 我真的不能自己做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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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要這樣做,你怎麼能只用550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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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太低了,你去送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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