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在珠江路的一家餐館工作,說我有三個月的試用期,但試用期過後我沒有簽字

發布 餐廳 2024-04-04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您可以提前3天向用人單位發出離職通知,3天後離職要求結清工資並請假,無需用人單位批准。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您需要在正式期限前乙個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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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4-04

你好,餐廳就業是短期行為,你長期無意做,可以隨時離職,索要工資。

6個回答2024-04-04

在餐廳工作三個月以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即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的,應當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工資兩倍的法律責任,該工資應當從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計算。 >>>More

4個回答2024-04-04

如果按照勞動法簽訂合同,就要遵守法律法規,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等到他們付工資後才會發工資,也就是說,這個月辭職只能拿到當月的工資,這個月辭職才能拿到, 而你只有在下個月付工資的時候才能拿到。如果你的家很遠,或者有其他原因,試著向你的主管求助,只要你能說服他,但態度一定要好! 如果領導幫不上忙,那就勇敢地去找你的老闆一次。 >>>More

1個回答2024-04-04

飲料是輔助功能,主要功能是吃飯,因為它是餐廳,不是飲料店,所以有本質的區別,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它不影響用餐環境,來吧,盡力做好你的工作,只是在普通的崗位上做好你的工作。

3個回答2024-04-04

如果你去店裡做,不管有沒有試用期,酒店都要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不簽是違法的,如果你自僱之日起乙個月到一年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會給你雙倍的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