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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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定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強制性規定,實質上無效,如果企業以該規定的名義解雇了員工,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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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4-29
一定有。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超出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企業安排勞動者一天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小時工資150%的比例支付勞動者工資; 企業安排職工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200%的費率支付工資; 企業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按照不低於職工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的比例支付給職工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