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廳裡做,現在快過年了,戒菸吧! 老闆說,只有找到人才能離開,但他沒有

發布 餐廳 2024-04-19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您可以辭職並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每月工資的兩倍。

    如發生爭議,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沒什麼大不了的,所以過年就好,然後你就會對比一下過年的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最好提前乙個月提交辭呈。 想想吧!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一般都是這樣,你沒上過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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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4-19

如果你每天早晚念誦108聲,沒有阿彌陀佛,你就可以擺脫任何缺點。 發音:na mo a mi tuo fo

1個回答2024-04-19

到有管轄權的地方勞動監察大隊檢舉投訴,索要拖欠工資。 尋求解決方案。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支付。 >>>More

3個回答2024-04-19

還行。 只需致電勞動主管尋求幫助即可。 最噁心的廚房老闆,認為自己來自什麼。

2個回答2024-04-19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您可以要求他們支付全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