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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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費用屬於違法收費,可向市區房地產部門、物價局、工商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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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法律上講,這是不合理的。 有的物業管理費低,覺得半夜起床開門很辛苦,需要一點補貼,這沒什麼大不了的,所以很多小區都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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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4-02
就看你怎麼買房子合同了,只要開發商按照合同賣,你起訴也沒用,因為房子一天都賣不出去,開發商有權自己定價格出售,他完全可以搞促銷,後期買房送陽台, 但是之前的購買要算作買錢的面積,這是開發商的權利,只要合同寫好了,那麼開發商這樣做就錯了,你起訴也沒用,連法院都不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