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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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兩年沒見過餐廳,兩年至少可以做很多事情,這真的很奇怪。 說明你的感情基礎沒有加深,去過餐廳或者看過電影很正常,需要提公升感情的發聲行為,為什麼還沒做呢? 而且他甚至一次也不會給你送花,可見他對你的愛是有限的。
親吻和擁抱是不夠的,所以當你分手時,你不能責怪別人,因為你要求不夠。 有時女孩並不壞,男孩也不愛。 如果分手時對方沒事,就算了,不要再糾纏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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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和你一起玩,你會的。
我還沒有遇到乙個好人。
我厭倦了你。
這並不是因為身體需要更早地與你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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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4-22
我曾經去過一家餐廳,去之前看了那家餐廳是一種非常高貴的感覺,但是當我進去的時候,我發現它並沒有我想象的那麼好,而且菜的價格也不提,只看菜的味道,除了鹹的, 沒有其他味道。再也沒有去過這家酒店。 飯菜真的不好吃,現在已經關掉了。
3個回答2024-04-22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受害方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因重大誤解、明顯不公平合同或者一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圖以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 撤銷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