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酒館廚房工作。 因為我遲到了,老闆說他不要我了。 花了三天半的時間。 我

發布 廚房 2024-03-2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你當然必須回來,否則你會繼續騷擾他。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要去,你必須去,你必須去你自己的勞動收入,你必須回來。

  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當然,你配得上這三天的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去。 如果你自願離職,你不會得到報酬,他也不會希望你給你很多薪水。

  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拿走勞動收入,法律保護。

  6.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我要接受它! 還是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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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24

如果你的雇主沒有特殊規定,那麼你應該得到你應得的。

2個回答2024-03-24

17歲的小弟弟出來學生活,真是太好了! 廚房裡的工作很辛苦,你這麼年輕,恐怕受不了。 只要你有這顆心,再過幾年就不會太晚,無論走到哪裡,都能有所作為。

2個回答2024-03-24

加薪要看每個人的表現,如果長期做,一般都會加薪,而且我也是廚師,所以理解這一點。

2個回答2024-03-24

向主管打個招呼,你就可以開始了。

才2天,辭職應該不難。 >>>More

2個回答2024-03-24

不可以,食品安全監督局無權凍結私人銀行賬戶,只有公安、法院、檢察院有權凍結私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