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莞市的一家家具廠工作,2024年加入工廠,至今(2024年

發布 家具 2024-03-13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你是2013年加入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應在乙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次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雇主無故拖欠工資也是違法的。

    您可以以此為理由辭職並要求賠償並返還社會保障金。

    要向勞動局提出投訴,您需要身份證和勞動關係證明,例如工資表。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對此還有疑問嗎? 當然是起訴他,你可以找證人,打孔卡、工作證等都是證據。 如果你不簽合同,你可以直接去拿你的工資,你會離開,他拒絕給你打官司,你讓他去電視台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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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回答2024-03-13

乙個非常有前途的工廠。

1個回答2024-03-13

紅木家具廠好不好,可以搜尋一下紅木家具品牌,可以去一些家具招聘網看看。

1個回答2024-03-13

您可以要求雇主補足社會保障金。

有的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與單位協商,要求專人報銷部分治療費用。 >>>More

1個回答2024-03-13

如果媽的身體狀況真的不適合那份工作,那是乙個很好的......離開那裡去找另乙份工作最好在適合你的職位上工作。 >>>More

1個回答2024-03-13

如果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是不允許隨便解雇人的,除非違反法律或給廠家帶來重大損失等,否則會被開除,否則會賠錢。 你可以去勞動局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