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廳工作了三個月後,他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提交辭呈時,他說可以走了

發布 餐廳 2024-03-28
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提供一些你在單位受僱的證明(工資單、工作卡、考勤記錄等),勞動法規定你要簽訂勞動合同,你已經工作了三個月,至今沒有勞動合同,這絕對是違法的,而且即使你是正式員工,只要你在解雇前乙個月通知公司, 公司沒有理由強行留住人,如果是試用期,提前七天,放心,可以找勞動部門反映一下。

    建議以書面形式辭職。 以不繳納社會保障金為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30日批准,用人單位還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相關回答
1個回答2024-03-28

我已經在廚房工作了三個月,雖然沒有簽合同,但我不能馬上離開。 >>>More

15個回答2024-03-28

告訴老闆,你可以離職,畢竟沒有協議。 如果他同意你辭職,他可能會給你所有的薪水,或者如果他不同意,他可能會扣除你的部分薪水。

3個回答2024-03-28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兩倍工資。 >>>More

2個回答2024-03-28

勞動法規定,只要提前一步辭職,就可以順利辭職,所以不用擔心。

3個回答2024-03-28

要求餐廳支付兩個月無勞動合同工資的兩倍; 補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