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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一般是按照合同約定一次性付款。 現在收取陽台的錢肯定是不合理的,可以和開發商協商,也可以去相關部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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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陽台不算在房子面積內,房子已經住了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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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房子住了十年,但當時陽台只收了一半的錢,現在他要補了,另一半是可以理解的,你可以和他談判一下,看看他是什麼意思? 如果他說他必須接受,他也應該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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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當初雙方籤的協議怎麼樣了,如果當初沒有這樣的條款,現在要另一半的錢,當然是不合理的,朋友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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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活了十年,當時合同已經簽好了,如果當時沒有說要付錢,那麼,另一半的錢呢? 您不必為此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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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昨天到陽台的一半,錢不是今天的另一半錢,這是合理的,不行,你為什麼要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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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房子裡住了十年,但陽台還沒有完全充電,當然,你要補上六分半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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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裡住了十年,當時一半的錢都收在陽台上,現在補上另一半錢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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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經住了10年了,那麼房產證已經辦理完畢了嗎? 如果地契也到位,那麼現在收錢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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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減掉了一半的體重,現在你有了另一半。 這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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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上明確屬於自由區,那麼這筆錢就不會支付,而且已經這麼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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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嗎? 房子的一半已經關閉了十年,還要回來,另一半再婚合理嗎? 這應該很好,請諮詢律師。 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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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基於他們測量的房地產局的測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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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十年,當時陽台收一半的錢是合理的,現在補上另一半錢也是合理的,畢竟那時候收的一半錢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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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十年了,陽台當時收了一半的錢,現在補上另一半錢合理嗎? 它應該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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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裡住了十年,他當時拿到了一半的錢,現在補上另一半錢是合理的,因為當時你沒有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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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十年,陽台拿了一半的錢,現在另一半不合理,因為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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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合理的,畢竟當年陽台只收了一半的錢,現在付另一半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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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當時的樣子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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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十年了,當時一半的錢都是從陽台上收來的,現在補上另一半錢也是合理的,現在不收利息了,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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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了10年,但陽台花了一半的錢,現在補上另一半錢是合理的。
你很清楚,只是地基沒有打好,一開始打掃不到位,後面怎麼辦? 油漬,掛滿,再想清洗就很難清洗了,所以像這樣的清洗,一定要徹底清洗,以免留下麻煩 如果清洗不徹底,那麼就會有你現在的情況,一開始是以後不行,油膩久了,越來越油膩, 想要拆卸,沒有辦法拆卸,只能用刀片什麼的開始刮,所以給你的建議是,趁現在情況不是很嚴重,趕緊徹底清理一下,然後保持這個乾淨。
其實你說的不太對,現在高層建築都是框架結構,隔牆加氣牆,不會有問題。 還有一種可能,你的房間是關閉的,當你關上門時,你會在房間裡產生一定的氣壓,窗戶在氣壓的作用下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