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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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雖然我不是專業律師,但我大概能看出,這應該是幼兒園沒有照顧好孩子造成的,家長要求的賠償金應該由家長分攤 3 學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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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學習和生活期間遭受人身損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其已履行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責任。
基於上述規定,我認為幼兒園應該承擔責任。 但是,父母要求的鉅額賠償不應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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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對我們小學說過類似的事件; 下課鈴聲一響,兩個不同班級的男生就跑出了教室,乙個高點,乙個短點,因為跑得很快,兩人迎面碰了碰,一瞬間,一張嘴裡就滿是了血! 兩顆門牙被打掉了,額頭上鼓出了乙個大袋子! 去醫院檢查輕微的舊性腦震盪。
學校的職責是什麼? 結果,兩位家長互相爭吵,學校出面調解,純屬偶然......對於您描述的問題,最好諮詢律師,如果您是民事糾紛的專業人士,請多問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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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慮到賠償,學校當然要承擔全部責任。 結果,補償不是很大,孩子不得不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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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3-23
安全、檢查和管理的重要性。
沒有示範文字。 以下僅供參考,主要寫出主要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或新的方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