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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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離開合同期你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如果雇主不遵守規定,你可以去勞動仲裁,你可以通過仲裁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仲裁一般是消耗人力和時間的,建議你仔細計算,如果支付給你的金額相差太大, 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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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說你必須工作一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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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3-10
你應該知道了,你有前任經理的電話號碼! 當您在 18 日去找現任經理時,您可以與前任經理核對。
3個回答2024-03-10
你在私人餐廳工作了13年,還有一年零乙個月的時間,你說要給你買保險,這是不可能的,而且你對在餐廳簽合同沒有意見,你也沒有主動為你支付保險費,合同一簽就生效。 所以:餐館老闆不會為你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