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餐館工作,一開始我和經理談了兩千二的薪水,滿分四分

發布 餐廳 2024-03-10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如果你離開合同期你需要提前乙個月申請,如果雇主不遵守規定,你可以去勞動仲裁,你可以通過仲裁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仲裁一般是消耗人力和時間的,建議你仔細計算,如果支付給你的金額相差太大, 申請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你不是說你必須工作一年嗎?

相關回答
21個回答2024-03-10

有鬼,如果有人說不怕,就會讓他乙個人在我們老家的亂葬坑里睡一晚,勸你趕緊走,你的性命就大不了了。

5個回答2024-03-10

你應該知道了,你有前任經理的電話號碼! 當您在 18 日去找現任經理時,您可以與前任經理核對。

2個回答2024-03-10

如果餐廳主體沒有變,但負責人變了,不影響餐廳對你8年工作的法律責任。 >>>More

1個回答2024-03-10

想拿薪水,真的不行。

在一些地方,試用期內沒有工資或支付很少的工資。 >>>More

3個回答2024-03-10

你在私人餐廳工作了13年,還有一年零乙個月的時間,你說要給你買保險,這是不可能的,而且你對在餐廳簽合同沒有意見,你也沒有主動為你支付保險費,合同一簽就生效。 所以:餐館老闆不會為你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