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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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延期不付,也就是說物業可以幫你協調這件事,但最終,無論對方業主願意不願意,那也不是物業有最終決定權,最直接的方式,物業會配合你打官司。 你可以請物業作證去打官司,這是物業的義務,如果他們不配合這個,那麼我認為物業費可以無限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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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樓上的漏水修好了,也要自費上樓修,這是他裝修的時候沒有做好防水造成的,也是他的義務,跟你無關,和物業無關,既然他收了物業費,那他就必須去找你協調這件事, 他沒有及時協調,沒有履行進場的責任,不交物業費自然是,說白了,物業是你的管家,你可以替他買單,也可以開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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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常見,樓上的人要陪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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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監督財產的權利,也沒有執法的權力。
你應該直接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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