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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有權自由選擇商品和接受服務,餐廳和KTV不得通過店鋪通知或口頭通知來限制顧客的權利,更不允許支付開瓶費。 如果商家有上述行為,可以直接撥打12315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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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有權自由選擇商品和接受服務,餐廳和KTV不得通過店面通知或口頭通知限制谷步顧客沖洗昌液的權利,更不用支付開瓶費。 如果商家有上述行為,可以直接撥打12315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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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法律,主要是《消費者法》,在法律意義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只停留在自由狀態,而是默許消費者將酒類帶入餐廳,同時也挑戰了對經營者權益的損害。
我們先來看看《消費者法》是怎麼規定的,第9條規定:“消費者.......”有權選擇商品的種類或服務方式,有權決定是否購買任何種類的商品,有權接受或不接受任何種類的服務”。
這樣一來,酒店似乎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這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
在我看來,具體問題應該詳細分析
但是,如果乙個人把食物帶到餐廳吃飯,而不吃餐廳經營的食物,這其實是餐廳的不良行為,人們開餐廳讓顧客來吃飯,如果你把所有東西都自己帶,那你打算在餐廳裡做什麼?! 顯然,這也侵犯了酒店的利益,同理心,如果有店家的話,你想讓顧客自帶飲料到你的店裡消費嗎?
顯然,你不高興,關鍵是餐廳靠吃喝賺錢,也就是說,餐廳的產品就是服務員提供的食物、酒和服務。
尤其是在酒吧裡,如果所有到訪酒吧的客人都自帶飲料,恐怕酒吧就不是酒吧了,而是免費的咖啡館。
無論如何,我個人認為顧客在去餐廳時不應該自帶酒類,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餐廳裡沒有這種酒類,並且是一次性行為。
那麼,專業人士如何解釋呢? 請看下面的專業解釋:
拒絕自帶酒水的前提是承認財產所有權,這是酒店業主行使所有權的表現。 酒店投資者形成的產品所有權應得到社會的尊重。 使用或消費該產品的其他人必須支付費用或事先獲得所有者的許可。
同時,酒店業主收回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也必須依靠提供給消費者的商品和服務,拒絕自帶飲料或收取開瓶費實際上是投資回報的乙個組成部分。 “拒絕”的含義也定義了酒店對消費者在店內消費行為的責任。 對於經營者來說,酒店雖然是全天候的開放空間,但它不是公共資源或公共場所,更不是消費者可以隨意行使個人權利的場所。
祝您節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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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不允許消費者自帶酒水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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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禁止自帶酒類是商家為了利用其支配地位而設定的欺凌條款,而強加給一方的這種額外義務在法律上實際上是無效的。 不僅違反了《合同法》關於標準條款的規定,而且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
您好,您可以自帶飲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禁止餐廳自帶酒類將作為霸王條款失效,如果任何餐廳不允許食客自帶酒類,食客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