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婿讓我在廚房裡

發布 廚房 2024-03-17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建議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畢竟,它屬於。

    這也是不道德的。

    以後不要做,不要說。

  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我是婆婆,我讓女孩和我姑姑離婚,我愛上了我的姑姑,我還生了乙個孩子(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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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3-17

等待關係平靜下來很容易,然後就很容易了......我承認運氣,看電視和笑,我應該能夠控制自己。 氣!

2個回答2024-03-17

如果您簽訂了勞動合同,您需要在辭職前 3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加班費、不繳納社保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違法用工情形的,可以通知用人單位立即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按服務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了相關法律規定。 >>>More

2個回答2024-03-17

你不要趕緊接受治療! 有保險嗎? 購買保險! 我們回家吧! 先別想別的了! 身體很重要,它看起來不輕!

3個回答2024-03-17

你用理性爭論,只是要求他們改變它。

12個回答2024-03-17

試用期可長可短,期限無限期。 但他顯然是在利用試用期作為幌子,他只是不想付錢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