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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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必須修好,樓上裝修時不修! 想象一下,如果你的房子在樓下漏水,你看看樓下,看看你是否想修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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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民法和物法規定的鄰里關係,你們倆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就是說,如果多付一點錢,實際上不會花很多錢,解決問題,盡量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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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家的過錯,導致你家的屋頂漏水,當然是他家負責修繕的,至於他家能不能找到房產,那是他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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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業在樓上裝修時沒有提前做二次防水,是他的家人出錢的,如果物業沒有提前要求,物業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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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沒有做防水。 告訴他重做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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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負責你房子的其餘部分,你房子的屋頂負責樓上的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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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人不會支付這筆錢,也不會滲入他家的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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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先找房產,然後找到樓上的居民,告訴他們不付錢就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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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乙個人多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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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開發商並與樓上的人一起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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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2-29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當事人應當本著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攔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相鄰關係。 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阻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制止侵權行為,清除阻礙物,賠償損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