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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離職員工只需提前三天離職,成為正式員工的可提前乙個月提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一般辭職者應先提交辭職報告或向部門領導報告辭職意向,已購買社保的員工應親自填寫"辭職申請表"一式四份,交由本單位有關職能部門處理。 用人單位確認社保已經終止,勞動者的社保和用人單位沒有欠款。
2、公司相關部門簽字確認無誤,方可正常離職;
3、原部門確認工作交接完成,其餘部門確認無工作對接,最後人事部門需確認最終確認。 退回公司收到的材料。
4、與原單位辦理申訴手續後,公司仍未支付工資的,可向公司所在地勞動就業局申請勞動仲裁。
5. 我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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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論上講,是的。 真的不需要這樣。 感覺很多事情都算不了什麼,只要你能自己解決。 想想錢。 沒有辭職這樣的事情。 (除非雇主辭職,否則會有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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