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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的一種存在形式,是指一男一女未依法登記結婚,即夫妻同居而形成的婚姻。
構成要素。 構成事實婚姻需要具備以下要素:
(一) 同居行為(即一男一女持續和穩定的同居)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 同居雙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時已符合結婚的實質要求。
所謂結婚的實質條件,就是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2、雙方都願意結婚; 3、雙方均無配偶,不屬於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 4. 不患有任何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如果你是現在出生的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同居,就不是事實婚姻,屬於你們兩個人之間的非法同居關係,彼此之間沒有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與正常家庭所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由父母約定撫養,婚姻法規定2歲以內的孩子屬於哺乳期,由女方撫養,男方無玩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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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回答2024-02-06
這是一種家庭關係,婚姻法通常涉及財產、子女以及配偶一方生病時相互照顧的義務和責任。 但是你們都睡在不同的床上,而且你們的關係似乎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