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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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改後,餐廳的發票現在由國稅部門管理,你向當地稅務部門投訴是沒有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是的。
非法所得。 在下列情況下應予沒收:
1)應開具但未開具發票,或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列數開具發票,或一次性開具所有發票,或未加蓋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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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餐廳不開具發票,向當地稅務局投訴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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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2-12
明顯不合理,除非你的要求不合理,比如你想開更多,或者開其他物品,你可以要求他根據消費量開具發票,你可以舉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