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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使用者:閆薇。
第一章 考勤管理規定
1、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下午12:00和下午13:00
30 17:30, 7:30 a.m. 8:00 a.m.
00是定期生產會議的時間,員工必須按時參加,無特殊原因。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需要加班和加班,公司將安排適當時間給予維修。 3、車間人員7名:
45分鐘進入工作崗位,出廠人員(測量、安裝、司機、維修)必須在8:00前出車。 2、員工簽到制度 1、所有員工每天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簽出。
2、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簽到、簽收的員工,由廠長當日簽字,當日簽到時間過遲的,應說明情況,必須在返廠後2天內完成。 3. 休假制度 1.事假:員工一次事假不得超過一天,乙個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不得超過20天。
事假需提前兩天申請,經廠長批准後,報公司備案; 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的請假和時間安排,經總經理批准,請假者向公司備案。 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全年休事假超過20天的,除按規定扣除工資外,不享受基本工資的年度晉公升。 2、病假:
員工因病必須接受治療和休息的,應出示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經廠長同意,報公司備案。 七日內(含七天)請病假的,享受當日基本工資; 在公司工作不滿兩年者,全年請病假不得超過30天,病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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